南京总统府
1948年3月29日至5月1日,国民党在南京召开“行宪国大”,选举蒋介石、李宗仁为正、副总统。5月20日,总统、副总统就职。同时将国民政府改称为总统府。“中华民国宪法” 规定: 总统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统帅全国陆海空军”,并拥有军事、内政、外交、经济和法律及任免文武官员等大权。总统府下设秘书长、参军长、资政和顾问等机构,同时保留五院制。宪法赋予总统凌驾于五院之上的御前裁决权,使总统成为实际上的独裁者。1949年4月24日,随着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先头部队迅速进驻总统府。南京总统府也宣告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