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案 定案依法对案件做出决定:裁判 法庭裁判公正:肺石风清 审判定案:论谳 议罪定案:辩谳 刑谳 备文定案:具狱 已经定案,不可更改:南山可移 (对案件、方案等做最后的决定:定案)
另见:决定 判决 案件 ☚ 定案 定罪 ☛ 南山可移Nán shān kě yíthe Zhongnan Mountain might be moved off (but the decision is irrevocable) ❍ 南山或可改移, 此案终无摇动。(《新唐书·李元传》)The case cannot be reversed even if the Zhongnan Mountain might be removed. 南山可移nán shān kě yí【解义】南山:终南山。移:移动。终南山可以移动。用以反衬案件已判定,不可改变。 【例句】此事已是~,不要再想了。 南山可移nánshān-kěyí用以反衬已经作出的决定或已经发出的命令不可更改。参见“南山铁案”。 南山可移nán shān kě yí《旧唐书·李元纮传》载,李元纮任雍州司户时,在一次太平公主与寺院争夺石碾的案子中,把石碾判给了寺院。雍州长史害怕得罪太平公主,命他改判。他就在判书后写道:“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终无摇动。”后因以指已经判决的不可更改的铁案。南山: 终南山。也作“南山铁案”。 南山可移nán shān kě yí【解义】 南山:终南山。移:移动。终南山可以移动。用以反衬案件已判定,不可改变。 【例句】 此事已是~,不要再想了。 1S1H【南山可移】nán shān kě yi指案已判定,不可改变。 南山可移nánshān-kěyí〔主谓〕 表示业已定案,决不可改变。语本《旧唐书·李元纮传》:“累迁雍州司户,时太平公主与僧寺争碾硙……元纮遂断还僧寺,窦怀贞为雍州长史,大惧太平势,促令元纮改断。元纮大署判后曰:‘南山或可改移,此案终无摇动。’”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3:“问官申辩百端,终以为~,此案不动。” △ 多用于伸张正义的判决方面。 也作“南山可移,案不可动”、“南山可移,此案不动”、“南山可移,判不可摇”、“南山铁案”。 南山可移nán shān kě yí南山:终南山。可移:可以改动。《新唐书》:“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即南山可以移动,判案不能改动。表示已经定案,不可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