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高等實業學堂”。清代大、中、小三級相銜接的學校。光緒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十二月,清大理寺少卿盛宣懷奏准創設於上海,經費由招商電報兩局年捐銀十萬兩。明年四月開學,先設師範院,招生四十名,爲國人辦高等師範教育之首;繼設外院、中院、上院,三院各招生一百二十名。外院即附屬小學,爲師範生練習之所,中、上院即二等、頭等學堂、寓中學堂、高等學堂之意。課程大體分中文、英文兩部,而注重法政、經濟。上院畢業生擇優異者資送出洋,就學於各國大學。教育内容以通達中國經史大義,厚植根柢爲基礎,以西國政治家日本法部、文部爲指歸,略仿法國國政學堂之意。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又設政治科,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改歸郵傳部管轄,定名爲高等實業學堂,其課程之設置,非復設立之初旨。次年改政治科爲商務科,秋又增鐵路科,又明年夏停辦商務科,至此始爲專辦工科之大學。又明年增電機科,又明年增船政科,民國後屢經增減,即成今之交通大學。參閱《清史稿·選舉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