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路旧土尔扈特部
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外蒙古《清史稿·地理志》:“南路旧土尔扈特部:4旗。〔在喀喇沙尔城北,当天山之南,珠勒都斯。至京师8600余里。本古西戎地。汉及魏、晋为乌孙国也。北魏,高车国地。周,突厥地。隋,西突厥地。唐,鹰娑都督府地。宋属西州回鹘。明为回部所据〕。乾隆二十三年(公元1758年)回疆平,入版图。三十六年,元臣翁罕裔渥巴锡挈所部内附,遂以其地赐之,是为南路旧土尔扈特,与中路和硕特同游牧,编置佐领。设旗4:曰南路汗旗,曰中旗,曰右旗,曰左旗。授札萨克,世袭。隶伊犁将军辖。牧地有珠勒都斯河,东踰天山,至博尔图岭,南至扣克纳克岭,西至天山,北至喀伦。北极高42度50分。京师偏西30度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