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杜邦事件
1985年8月,美国杜邦公司获台湾当局批准,拟在台湾彰滨工业区建厂生产带剧毒性的二氧化钛。民众闻讯后,纷纷起来反对。1986年1月,彰滨工业区的鹿港等乡镇部分民众,集体向当地行政部门提出“陈情”; 2月发起“万人签名运动”,要求国民党当局取消同意杜邦设厂的签约。3月间,10万鹿港镇民联名上书 “总统府”“行政院”“立法院”等单位,再次要求制止杜邦在台湾设厂生产剧毒二氧化钛。与此同时,台湾一些地方知名人士张丰绪、黄石诚等,也就此问题向国民党当局提出反对意见。在社会民众及舆论的强烈反对和要求下,国民党当局终于被迫于1987年4月撤销同意杜邦公司在此地设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