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抵消关税”,或称“补偿税”、“抵消税”。是对直接或间接接受出口津贴或补贴的外国商品在低于正常价格进口时征收的一种附加税。税额一般是接受的津贴额或补贴额,津贴额或补贴额包括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过程中所接受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补贴,含出口货物享受的退免国内税。征收反补贴关税的目的是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以抵消其享受的补贴额,从而与进口国家的相同商品进行公平竞争。
反补贴关税
亦称抵消关税。指对直接或间接接受出口津贴或补贴的外国商品低于正常价格进口时征收的一种附加税。目的是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以抵消其享受的补贴额,使进口国家的相同商品能与之进行公平竞争。反补贴关税所征收的数额一般是接受的津贴额或补贴额,不得高于这个数额。津贴额或补贴额包括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补贴,但不包括出口货物享受的退免国内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