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保障供给
毛泽东于1942年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一文中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财经工作总方针。它阐明了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影响经济的辩证关系,指引广大财经工作者从单纯财政观点中解脱出来,从发展革命根据地的公营经济和民营经济入手,增辟财源,保障了革命军队和革命政权的供给,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其主要内容是: 用发展经济,增加生产,来保证根据地的财政开支; 实行“公私兼顾”的原则,发展公营经济和私营经济同时并举; 坚持既反对陈旧保守观点,又反对不切实际的大计划的经济发展路线; 把群众力量组织起来,把发展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 实行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和精兵简政,以减轻人民负担。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总方针被赋于新的时代内容。前者指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后者指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财政执行这一总方针,既要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培养和开辟财源,保证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资金供应; 又要充分发挥对经济的制约和监督作用,防止某些环节出现盲目性。促进和制约,二者不可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