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中对
即“当句对”、“就句对”。清沈德潜《说诗晬语》下:“对仗固须工整,而亦有一联中本句自为对偶者。五言如王摩诘‘赭圻将赤岸,击汰复扬舲’,七言如杜必简‘伐鼓撞钟惊海上,新妆袨服照江东’,杜子美‘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之类。方板中求活时或用之。”按王诗以“赭圻”对“赤岸”,以“击汰”对“扬舲”;必简诗以“伐鼓”对“撞钟”,以“新妆”对“袨服”;子美诗以“桃花”对“杨花”,“黄鸟”对“白鸟”,皆句中自为对。参阅“就句对”、“当句对”。
亦称“当句对”。即在韵文中同句之内相关词语相互成对。如王勃《滕王阁序》: “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第一句“襟”对“带”, “三江”对“五湖”;第二句中“控”对“引”, “蛮荆”对“瓯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