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判太常寺官名。宋初太常寺少卿为寄禄官,置同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副长官。元丰改制始以太常寺少卿为太常寺的副长官。 同判太常寺差遣名。同判太常寺,始置于康定元年(1040)十一月十四日,兼礼仪事(《长编》卷129),位次于判寺官。职掌与判太常寺同。
简称同判寺、同判。《宋会要·职官》22之18:“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兼礼仪事。”《玉海》卷124《宋朝列寺》:“康定元年十一月置判寺、同判兼礼仪事。”《长编》卷129乙丑:“以判太常寺、翰林侍读学士、兼龙图阁学士李仲容兼礼仪事,判太常礼院、知制诰吴育、天章阁待制宋祁并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