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值决策准则Savage Decision Crterien
根据各方案在各种自然状态下最大后悔值中选择最小后悔值的方案作为最优方案的方法。所谓后悔值指的是决策者在选定方案后,如果实际状态比原来预计的要好,也就是采取其他方案能获得更大的收益,这时决策者将面临着机会损失,也就是后悔。后悔值由该状态下最大收益与各方案收益之差决定。
现用表11-15中的数据,对此准则的应用加以描述。
表11-15 单位:万元
状态 损益 方案 | Q1 | Q2 | Q3 |
| A1 | 80 | 80 | 80 |
| A2 | 200 | 150 | 60 |
| A3 | 300 | 100 | -100 |
再根据表11-15求出后悔值表11-16。
表11-16 单位:万元
状态 损益 方案 | Q1 | Q2 | Q3 |
| A1 | 220 | 70 | 0 |
| A2 | 100 | 0 | 0 |
| A3 | 0 | 50 | 180 |
根据后悔值表,可以求出各方案的最大后悔值为:220(A
1),100(A
2),180(A
3),其中方案A
2的后悔值最小,因此选为最优方案。对于这个例子,如以乐观决策准则,则选A
3,如以悲观决策准则,则应选A
1,相比之下,以后悔值准则,则选出的A
2作为一种综合考虑就显得比较合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损失太大,也不会放弃应得的收益,因此是一种较好的方法,但它违背了“无关方案独立性”的要求,一个方案收益值的变动将会引起其他方案后悔值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