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1952年马来西亚立法议会通过了《1952年教育法令》,它是在《芬-吴报告书》的基础上提出与形成的。主要内容有:❶ 建议把所有国民学校改为标准型学校,以马来语作为教学媒介用语,英语为第二教学语言,而华语、泰米尔语、印度语等只能作为第三语言,且不能进入正规教育体系内。❷ 建议成立一个委员会,制定马来西亚的教育制度与相应政策,提出可行的步骤与方法。❸ 建议成立督学团,其主席访问所有学校并领导与管理督学团的工作,其官员必须定期访问、参观、考察所有类型的学校,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和指导性意见。法令建议把马来语作为教学媒介用语,加速了马来西亚教育一体化进程,为后来马来西亚教育的演变和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是马来西亚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法令。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