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穆诸葛玫坐非所宜言被诛案
此案发生于西晋怀帝永嘉元年(公元307年)正月。当时晋惠帝刚死,怀帝即位,东海王司马越执朝政。怀帝司马炽是惠帝之弟,被立为太弟,成为储君后再即位的。尚书吏部郎周穆是司马越的姑姑之子,又是惠帝侄清河王司马覃之舅,与其妹夫御史中丞诸葛玫对司马越说:“主上被立为太弟,是出于明公政敌张方的旨意。清河王覃原是太子,被凶党所废。先帝突然驾崩,人们多疑是太弟所为,明公何不效法伊尹、霍光废昏立明,以安社稷呢?”司马越说:“这难道是你们所应当说的话吗?”周穆、诸葛玫重又进言,司马越怒,叱左右将二人拉下去斩首。因为周穆、诸葛玫均是世家大族,降罪止及本人。司马越还通过此案请求废除犯大逆罪夷灭三族的酷法。此案虽小,但反映了统治集团内部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