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为制、令为诏中国封建社会一种法自君出的主张。《史记·秦始皇本纪》:丞相王绾等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在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中,皇帝是最高统治者,“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集中行政、军事、立法、司法等大权于一身,自然是言出法立,“命为制,令为诏”,全体臣民必须遵照执行。这种法自君出的规定,就成为秦王朝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并为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