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于美国武装部队驻扎中国领土之换文》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同意美国军队驻扎在中国领土上与美国政府的换文。 1947年9月前后,鉴于联合国1946年12月14日决议要求,联合国会员国驻在其他会员国领土上的武装部队,如不符合国际协定或不经驻扎国公开表示同意,应立即撤退,美国政府令威廉·滕诺代表美国政府向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王世杰提出,中国政府应声明美国武装部队均经中国政府同意而驻扎。中国政府即令刘师舜代表外交部发出照会,称驻中国领土之美国武装部队均经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同意而驻扎。 因而,美国武装部队以“合法”身份盘踞在中国领土,继续帮助国民党进行全面内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