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酒
相传自唐朝起,长江南岸采石矶的酿酒已负盛名。大诗人李白,曾因恋景慕酒仙游于此,并“江上泛舟,醉酒捉月”,酒名由此而来。马鞍山市太白酒厂生产的部优名酒“唐人牌唐人酒”,原名“采石矶牌太白酒”。1990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整顿名酒商标,根据注册商标应与酒名一致的原则,正式更名为“唐人牌唐人酒”。该酒集古法之所长,采用科学酿造工艺,以优质高粱为原料,小麦、大麦、豌豆制曲,精心配制而成,具有清洌醇厚、绵甜爽口、回味悠长的特色。1981年和1983年,该酒曾两次被评为安徽名酒;1984年、1990年在轻工部酒类质量大奖赛中,两次荣获银杯奖;1988年获中国首届食品博览会金奖、全国旅游商品研评会金奖;1992年在全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中,被评为“消费者喜爱的白酒”;1992年国庆期间应市的“特制唐人酒”,以其华美的装潢、柔和爽悦的口感,倍受青睐,供不应求。
太白酒厂是安徽六大名酒厂之一,省酿酒重点厂家,中型企业,也是皖南地区唯一的大曲酒布点厂,现发展为太白酿酒饮料公司,拥有职工千余人,专业技术人员60余人,固定资产3000多万元,生产高粱大曲酒及其它白酒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