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网点数
报告期最后一天从事商业业务活动的经营机构数。以直接从事商业业务活动的经营机构为范围进行统计。包括经常营业的固定商业网点和报告期末因某种原因而暂时停业的商业网点,但不包括节假日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增设的商业网点。不同商业网点的经营职能不同,其网点数的统计办法也不完全一样。零售商业网点数,通常是按自然网点数计算,即有一个零售机构,就算一个网点; 一个零售商店 (或公司) 在不同地点设置有几个门市部,就算几个网点; 大型综合商场,按其建筑结构的具体情况,可作为一个或几个网点加以计算。批发商业网点数,以会计上是否独立核算为准进行统计,即只有在会计上独立核算的批发企业,才作为一个批发网点加以计算。仓储运输网点数,不论其会计上是否独立核算,有一个机构就算一个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