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埠shāng bù旧时与外国通商的城镇。1896年李提摩太《新政策》:“和议既定,商埠乃开。内乱旋平,外交益固。”1915年李大钊《国民之薪胆》:“第一次修正案提出在南满洲添开商埠,且设立中日合办农垦公司,日本不允。”1915年5月25日《中日民四条约》一《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第六条:“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东部内蒙古合宜地方为商埠。” 商埠shāng bùторгóвый гóрод城镇 城镇城邑 郭邑 城池,城镇:城寨 村落、城镇:邑 有码头的城镇:埠(本~;商~) 军事上占重要地位的城镇:重镇 要镇 望镇 雄镇 军事重镇:锁钥 边隅要镇:隅镇 边防重镇:蕃扞 蕃捍 蕃表 藩屏 古代有万户居民的城镇:万室之邑 乡村城镇:四乡八镇 城镇的各个地方:大街小巷 有城墙的城镇或乡村:堡(堡子) (城市和集镇:城镇)
另见:城市 集镇 ☚ 集镇 村庄 ☛ 商埠帝国主义国家胁迫他国开放的通商地区。一般有根据不平等条约开放的“约开商埠”,经帝国主义国家示意开放的“自开商埠”和未经条约规定,由帝国主义国家强迫开放的“特别商埠”。旧中国自鸦片战争后至1936年止,对帝国主义国家约开商埠80处,自开商埠32处和特别商埠16处。 商埠 商埠1842年后,外国胁迫中国开放的通商地区。有根据不平等条约开放的“约开商埠”,有经外国示意开放的“自开商埠”。在约开商埠中,多半设有租界或外人居留地。外国侵略者僭取租界的行政、警察等权,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 ☚ 条约口岸 片面最惠国待遇 ☛ 商埠commercial(or trading)p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