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内阁
喀麦隆最高执行机关。由总统和各部部长组成。总统由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掌握行政权,领导和主持内阁工作。总统有权任命部长和副部长及其他文职官员,总统有权同外国进行谈判并签订协定和条约,总统有权以命令方式将其部分权力委托给部长或副部长代行,总统有权宣布紧急状态和戒严状态。各部部长和副部长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在总统领导下协助总统行使职权。部长不得兼任议会职务和其他公职,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其他职业活动。内阁主要成员有: 总统府办公厅主任,总统府负责国防事务部长级代表,外交部长,财政部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