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宣抚司、总领所门
职掌❶北宋时或传诏抚绥边境、宣布威灵,或统兵征伐、安内攘外,事毕即还阙罢使(《长编》卷47丙寅、卷135丁巳、卷173癸亥、庚午,《长编拾补》卷47宣和五年七月戊午,《玉海》卷132《咸平宣抚大使》)。 ❷南宋时,多为前线划区防守大军主帅,措置军事,节制将帅,督视军旅,辟置僚属,统兵作战,为朝廷捍御边防重责所寄(《宋会要·职官》41之24—35《宣抚使》,《金佗稡编》卷2《高宗皇帝宸翰》)。
品位北宋前期,宣抚判官庶官差充(如度支员外郎)为宣抚使属官。南宋时,宣抚判官或以节度使(从官)差充,位高权重,与副使抗礼(《玉海》卷132《庆历宣抚使》、《长编》卷215乙未、《要录》卷137壬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