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物质学说的基本概念
火 指太阳,也指一般的火,位在高处,重量为最轻,以升为特点,能发热量,在一年四季中,一日昼夜调节天地寒热、湿干程度,能给万物热量,使它们分解、成长、成熟,甚至能熔化和改变坚硬物质,能制约水、土之寒,有使万物成长、成色的作用。火的性质为又干又热。
气(空气、风) 指一般空气,位在空间,重量比火重,比水轻,以动为特点,能缓和太阳过多热量对水和地面的影响,填补空间,无孔不入,能营养万物,促进物质代谢,在万物的生存和生长过程中起重要的作用,因其位在火之下,浮在水之上,性质为又湿又热。
水 指一般的水,位于土之上,重量比气重,以流为特点,在所有生物的整个生命活动中,能运输和溶解它们所需要的营养物质,防止营养物质在过多热量的影响下出现不良的分解性腐败;并且通过各种渠道能流通排出万物在物质代谢中产生的各种废物。它因其在气之下,土之上,性质为又湿又寒。
土 指一般的土,位置最低,重量比其他物质绝对沉重,以静为特点,它常受到太阳的热化和干化作用,也常受到水的溶解和结合作用,它在能保持万物形状的同时,也能调节水对它们的过湿和火对它们的过热现象,能为生命物保存它们所需要的各种营养物质,还对有些物质有分解和加工的作用。土的性质为又干又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