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分析核资法亦称“比例计算法”或“比例调整核资法”。利用这种方法核资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要扣除所核资金占用中的超储积压和不合理占用部分;计划期的施工生产任务;节约资金使用的要求; 资金周转加速。这种方法就是以上期资金占用额为基础,考虑上述各种因素,进行分析调整,确定资金定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某项资金定额=(上期实际平均占用额-超储积压额)×(1±计划期施工生产增减率)×(1-资金的计划节约率) 或 某项资金定额=上期按一定经济指标的量占用的正常的资金比例×计划年度经济指标量×(1-资金计划节约率) 这种方法可用于计算全部流动资金定额,也可用于计算确定单个流动资金定额项目。一般以建安工作量作为计算依据。这种方法运用上期经验数据计算,计算比较简便,但如无上期数据,就应采用别的方法来计算确定,如周转期计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