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协作tuanjie xiezuo
幼儿教师之间、幼儿教师与家长之间的道德行为规范。对幼儿的保教工作,是幼教机构和家庭集体共同进行的。没有集体的共同努力,教育的目标就达不到。幼儿教师的劳动是一种精神生产劳动,有很明显的个别特点,在同一时间和空间内,往往只有一位教师面对全班幼儿单独进行各项活动,教师对教材的钻研与掌握,对教学方法的运用,也是在个别劳动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个别劳动的形式,往往导致高估个人的作用,轻视集体。实际上,培养幼儿的工作,决非单个人劳动便能完成。幼儿教师工作各有风格,各有自己的优缺点,很难用一种单一的模式来限定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行为, 也难对个人的工作质量做出客观的、恰如其分的评价。但是,幼儿教师是在幼教机构中工作, 需要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支持和帮助,如讨论、建议、提供材料等,而且,集体的或者其他教师的经验也可以转化为自己的精神财富, 来提高教育效果。因此,幼儿教师要处理好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对待同事要互相尊重,互相团结,互相协作,互相支持,以形成良好的教师集体。各园也应设立各种手段,如行政规定、经济监督来协助形成良好的教师集体。此外,家长的配合是了解儿童、促进幼儿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效果的重要条件。幼儿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家长交往也比中小学教育要多,联系家长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需要。幼儿教师要尊重每位儿童的家长,理解他们对子女的关心、珍爱和期望的心情,互相学习, 互相配合, 共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