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日历所南宋时修日历机构名。隶秘书省。绍兴三年十一月改修日历所为“修国史日历所”(《宋会要·运历》1之19)。绍兴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改名为史馆(同前书卷1、21)。绍兴十年二月二十二日,史馆罢归秘书省国史案,四月二十八日,秘书省国史案改名为国史日历所,主修日历事(《宋会要·运历》1之22)。详参“日历所”条。
简称日历所。《宋会要·职官》18之54:“乾道二年五月七日,国史院、日历所、编类圣政都大提举司状:昨国史院都大提举诸司依先降指挥差点检文字一名……,自后节次准旨差国史日历所并编类圣政都大提举诸司,系应办三局事务,委是人力不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