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国家机关组织法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国家机关组织法规定国家各类机关的组成和活动原则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国家机关,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类机关的统称。国家机关组织法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国家机关的设置、名称、产生方式和方法、性质、职能、任务、地位、权限、任期、组织原则、活动原则、机关首长的选举或任免方法及任期、国家机关相互之间的关系等。按行使国家职能的性质不同,国家机关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等。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规定上述我国国家机关的组成和活动原则的许多法律规范,集中于我国宪法的“国家机构”一章。同时,我国还分别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上述宪法“国家机构”一章的法律规范和其他部分中的有关规范,以及上述各单行法律里的法律规范,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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