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航总局为随时驾起台湾海峡两岸的空中桥梁作出的决定为促进海峡两岸同胞的交流,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1981年10月作出三项规定:(1)大陆民航已准备好随时可以飞往台湾各城市的航机,为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进行学术、文化、体育交流和探亲、访友、旅行以及发展贸易提供方便条件。(2)台湾民航飞机在飞行中如遇有紧急情况,可到大陆各民航机场降落起飞,大陆机场将提供一切安全保障和服务设施。(3)中国民航总局准备随时与台湾航空当局进行通航谈判。在通航协议未达成前,可在空运企业之间互相实行业务代理,合作处理客运、邮运、货运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