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Compensation for the Use of State-owned Assets政府和准政府组织获得的与国有资产处置有关的收益。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在中国,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