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民政府大学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民政府大学院 国民政府大学院1927年9月,国民政府设立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不久,改称国民政府大学院。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下设秘书、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文化事业、总务六处,办理具体事务。1928年10月改称教育部、隶属行政院。 ☚ 国民政府 国民政府大理院司法行政事务处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