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求偿继承succession with respect to international claim继承国对被继承国的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和不法行为所引起的国际求偿担负责任。在原则上,这种国际求偿不应转属继承国。在“罗勃特·布朗求偿案”中,英美求偿仲裁法庭讨论了兼并国对被兼并国所作的不法行为的责任问题,认为原被继承国的不法行为不能归责于继承国,因而按照国际法,旧国家的侵权行为的责任并不转属通过征服而取得有关领土的国家,后者没有任何义务采取措施来补偿或纠正被征服国的不法行为。“在夏威夷求偿案”中,英美求偿仲裁庭对自愿合并的情况同样适用了上述原则,认为在夏威夷自愿加入美国之后,美国对前夏威夷共和国非法监禁英国臣民之事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