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重复课税
亦称“双重征税”。指两个 (或两个以上) 国家在同一期间内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征收类似的税。由于有的国家实行属人主义税收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属地主义税收原则,故使纳税人及其收入要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发生税收关系。为避免重复课税,世界各国都先后采取了一些不同的解决办法。主要有:
❶免税法,即以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实行免税,共对其居民或公民来源于国内的收入课税;
❷抵免法,对在国外已纳税的所得,抵免汇总应交纳的税款,只就抵免后的余额交纳;
❸扣除法,即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准许纳税人把在国外已经缴纳的税款作为一种费用开支项目,在其总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