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俄国民经济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列宁发表于1918年12月25日,收入《列宁全集》第2版第35卷。所谈的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要求必须同一切对事业有害的工团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和地方主义的表现作斗争,不容许把实行集体管理制度变成说空话、写决议、作计划、闹地方主义。为适应战争形势,应该从集体执行过渡到个人负责。如果集体管理机构的委员办事拖拉,就要立即逮捕起来,送军事法庭审判。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不能利用自己的政权,不能实际地提出问题和实际地解决问题,它就会失去很多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