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报刊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报刊法1973年3月16日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国民大会通过。由序言、报纸的注册、保证金、有关报纸的一般规定等共8章58条组成。主要内容: (1)规定报纸的注册制度。所有的报纸事先要注册。注册时签订一份保证金契约,其中确定出版人、判给原告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的支付等。(2)规定注册官的职权和查封、扣押报纸等程序。(3)规定进口出版物的管理办法。总统认为任何出版物的进口会损害公共利益时,有权发布命令禁止这类出版物进口。(4)规定“文字诽谤罪”的要件和处罚措施。通过印刷、书写等手段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受法律处罚。本法还对法院的审理程序、陪审员资格等作了规定。1979年8月17日发布的诽谤条款的诉讼审判程序是本法的附件,详细规定了有关诽谤诉讼的审理中陪审员的资格、权利和津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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