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
指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在调查时点(如年末)上实际居住的住房面积。不包括厨房、厕所、走廊等面积,也不包括临时搭建的简易住房的面积。居民家庭居住面积数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为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居住面积。职工家庭居住面积和平均每人居住面积,都是研究居民家庭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变化的重要指标。与居住面积有联系的指标还有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这些指标通常用来反映城镇居民的居住状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湖南省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观,1978年全省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3.9平方米,1995年达到7.75平方米。随着“九五”期间“安居工程”的开展,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