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材料供销企业贷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建设银行)对基建材料供销企业、农房建材供应公司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凡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地位、在建设银行开户,专门供应基建材料的供销企业和农房建材供应公司,需要流动资金时,可申请本项贷款。 本项贷款的额度,按照申请贷款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定额计算。其定额的计算公式为:  计算定额内贷款的营业额=国家计划内物资销售额+计划外物资销售额×50% 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占营业额50%以上的,其差额部分可以定额内流动资金贷款解决,企业可根据核定的定额和年度计划营业额申请贷款并周转使用。贷款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现行贷款利率为月息六厘六。 如定额内贷款不敷使用,可申请超计划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现行贷款利率为月息七厘二。基建材料供销企业贷款为专门供应基建材料的供销企业、农房建材供应公司而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条件与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相同。 基建材料供销企业贷款 基建材料供销企业贷款loan for supply and sales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 enterprises为专门供应基建材料的供销企业、农房建材供应公司而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条件与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相同。 ☚ 基本建设临时周转贷款 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 ☛ 00003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