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临时周转贷款银行为解决建设项目因建设速度与资金拨付进度不一致出现的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用以支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此项贷款主要由中国建设银行发放。贷款的范围包括: ❶列入国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本建设拨款和 “拨改贷”等项目,在资金尚未下达,或投资包干项目因工程进度加快,提前完成计划而临时发生的资金不足; ❷经有权机关批准集资建设的项目,因债券发行和资金使用上出现的 “时间差”; ❸列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技术改造计划的自筹更改措施项目、企业大修理项目,由于折旧资金、大修理基金使用和提取上出现的 “时间差”; ❹集体企业更改措施贷款及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其他贷款; ❺企业引进技术在新产品生产前需支付的技术转让费; ❻城镇轻工集体企业危房专项贷款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从1988年下半年起,银行取消了临时周转贷款,原贷款范围中的内容,分别归并到有关贷种中核算。 基本建设临时周转贷款 基本建设临时周转贷款capital construction loan for incidental turn over银行为解决建设项目因建设速度与资金拨付进度不一致出现的资金短缺而发放的贷款。用以支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1988年下半年起,取消临时周转贷款。 ☚ 基本建设设备贷款 基建材料供销企业贷款 ☛ 00003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