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租bigandsmall rents大租与小租的合称。大小租有下列4类: ❶在永佃制中,有田面权的佃农向地主交纳的地租称大租;佃农再把田面转租给别人耕种、并向其收取地租称为小租。 ❷有永佃权的佃户,把地主的土地再转租给别人耕种,别人向地主交租称大租;向有永佃权的佃户交租称小租。承受耕种的佃农受到双重剥削。 ❸清代后期,台湾豪绅地主仗势侵夺民垦官地、向垦民所收之租称小租,地主又向官府交纳一定钱粮称大租; ❹“正租”与“附租”的别称。正租即大租,是佃农按租约规定向地主交纳的地租;附租即小租,是正租之外附加的租,为地主的额外剥削。 大小租 大小租永佃制下大租和小租的合称。在永佃制下, 农民将拥有田面权的土地再行出租后, 新佃农向拥有田底权的业主缴纳的地租, 称为大租; 向拥有田面权的业主交纳的地租, 称为小租。参见“永佃制” 。 ☚ 虚租 小租 ☛ 大小租 大小租“大租” 和 “小租”的合称。 ❶在永佃制中,对土地获得永久使用权的佃农向地主缴纳的地租,称“大租”; 佃农把获得永久使用权的土地,转租给其他佃户,收取的地租称“小租”。 ❷清代后期,台湾豪绅地主依仗权势侵夺民垦官地,向垦民征收的地租,称“小租”,地主再按产量的一成交纳给官府的租,称“大租”。 ❸“正租”和“附租”的别称。大租即正租,小租即附租。 ☚ 漕粮 预租 ☛ 00000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