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度增薪条例“Salary Grab”Act联邦政府大幅度提高行政、司法、立法部门高层人员薪金的法令。初仅为增加总统薪金,经起草者修订,增薪范围扩大到最高法院法官、副总统、内阁成员、众参两院议员。1873年3月3日在第四十二届国会通过。规定总统年薪从2.5万美元增加到5万美元;最高法院法官从8500美元增至1.05万美元;副总统、内阁成员、陪审法官从8000美元增至1万美元;国会议员从5000美元增至7500美元,从本届国会产生开始实行。结果引起民主党人的强烈反对。1874年1月20日第四十三届国会宣布取消该法令,只允许增加总统和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