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988年8月15日,为加强天津经济开发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建立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为县处级机构。实行市公安局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重领导,以市公安局为主。分局下设办公室、治安科、内保科;1992年11月增设政保科;1993年3月增设洞庭路公安派出所;1999年7月增设政治处、刑警队。分局初建时坐落在开发区洞庭路10号,1997年8月搬迁在开发区第二大街兆发新村7号楼1—6层。分局成立以来,根据地区的特点,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实行“一警多用”、“一警多能”、“小机构大服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专政机关职能作用,稳定了开发区的治安局面,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