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府
明、清两代分别于南京 (清为安徽省)、广西省设置的两个行政区。《明史·地理志一》: “太平府:〔元,太平路,属江浙行省江东道〕 太祖乙未年 (公元1355年) 六月为府。领县3 (当涂、芜湖、繁昌)。东距南京135里。洪武二十六年 (公元1393年) 编户39290,口259937。弘治四年 (公元1491年) 户29466,口173699。万历六年 (公元1578年) 户33262,口176085。”《地理志六》: “太平府: 〔元,太平路,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 闰六月置〕 洪武二年 (公元1369年) 七月为府。领州17,县3 (崇善、陀陵、罗阳)。东北距布政司2050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