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妊娠期的作业能力
妇女怀孕以后,为适应妊娠的需要,身体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子宫逐渐增大,胎儿逐渐长大,体重增加,因此孕妇的能量消耗也加大。从事同样的体力劳动,妊娠后期每公斤体重消耗的能量大大超过妊娠前。据研究,妊娠9个月时的能量消耗相当于妊娠3个月时的2倍多。说明进行同等强度的劳动,在妊娠后期时,母体的负担显著加大。人体在进行劳动时要消耗体内相当大的一部分能量,由于妊娠后期母体及胎儿的能量消耗逐渐增大,劳动的能量消耗必须减少(妊娠后期应适当减轻劳动,注意产前休息),否则母体能量消耗被迫减少,对胎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孕期新陈代谢加快、循环血量增加,心跳加快,与未怀孕时比较,在休息的情况下,心跳每分钟可增加10次左右,因此心脏负担加大。妊娠时肺通气量也加大,同时体内产生的二氧化碳也增加,呼吸系统的负担加重。因此,凡是可使能量消耗明显增加以及使呼吸系统或循环系统过度紧张的生产作业,如重体力劳动或高温作业,对孕妇都不适宜。至于妇女怀孕时作业能力是否受到影响,曾有学者进行过实验研究,即利用测力计检查孕妇的工作能力并与未怀孕的妇女比较。结果认为,妇女妊娠时生理上有一定适应能力,可以维持其妊娠前的作业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妊娠早期由于妊娠反应(如妊娠呕吐)、妊娠晚期由于子宫胀大造成的行动不便、尿频、下肢浮肿等对作业能力会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