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与肾脏病
在妊娠期中肾小球清除率增加50%左右。清除率增加是肾血流量增加的结果。因此,正常孕妇血清尿素氮及肌酐均较非孕妇低。妊娠期还有钠和水的潴留,原因是大量雌激素使肾脏分泌的肾素增加,通过肾素-血管紧张素Ⅱ-醛固酮系统的作用,致使钠水潴留。雌激素亦可直接作用于肾小管使钠的重吸收增加。此外,孕妇尿内可有少量蛋白,但24h总量不应>400mg。部分孕妇饭后可有尿糖,可能由于肾排糖阈稍低引起。各种肾脏疾病均可出现在妊娠期,各种肾脏病患者也可妊娠。除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参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肾损害”条)外,较常见的妊娠期肾脏病为急性和慢性肾盂肾炎、慢性肾小球肾炎和急性肾功能衰竭(参见“产科急性肾功能衰竭”条)。此外,红斑狼疮、多囊肾等患者亦可受孕。肾盂肾炎 妊娠时易发生急性肾盂肾炎,其诱因是妊娠期中由于子宫压迫和输尿管张力减弱,导致尿潴留。此外,于分娩及产褥期尿意减弱可使膀胱过度膨胀产生残余尿; 加分娩时牵引损伤,使细菌易于繁殖,容易产生细菌尿。妊娠合并肾盂肾炎易反复发作,高热可诱发宫缩,引起流产或早产,故须及时治疗。急性肾盂肾炎用抗生素治疗后,尿虽然可转阴性,但仍须较长时间的维持治疗,有些病人则须到分娩后,尿路通畅时方能治愈。发热时须加用镇静剂和保胎药,选用对孕妇及胎儿无(或少)损害的抗菌药。
慢性肾炎 妊娠对慢性肾小球肾炎有下列影响:
❶临床上只有蛋白尿而肾功能正常的肾炎患者对妊娠的影响不大,围产期死亡率与正常妊娠无明显差异,如病人迫切需要可允许继续妊娠。
❷有高血压及蛋白尿的肾炎患者,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机会多且重,围产期胎儿和新生儿死亡率亦明显增高。
❸有氮质血症者,妊娠可加重肾功能损害程度,故不宜妊娠,如已妊娠则须行人工流产,如不终止妊娠,围产期死亡率可高达半数以上。有肾实质损害的病人应加强计划生育,尤其第
❸类病人更应加强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