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嗣宗知反不告案
唐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十月,宰相裴炎被诬谋反,下狱。郎将姜嗣宗,奉使至长安。刘仁轨向他打听裴炎之事,姜嗣宗说:“嗣宗觉裴炎有异于常久矣。”刘仁轨问:“你真的有所觉察吗?”姜嗣宗答是。刘仁轨遂说:“我有一奏表,请你替我带到洛阳上奏。”姜嗣宗到洛阳后,将刘仁轨表奏上,太后武则天一看,见上面写道:“嗣宗知裴炎反不言。”太后乃命绞姜嗣宗于都亭驿。唐律规定:凡知道别人谋反与行大逆者,必须尽快向附近的官司密告,有知而不告者,处绞。本案中,姜嗣宗以事后诸葛亮卖弄自己,不想触犯律条,刘仁轨亦为裴炎抱屈,故告他知反不言之罪,乃被武后依律处以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