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婺州刁民不法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婺州刁民不法案 婺州刁民不法案南宋时,婺州有金千二、钟炎二人,为当地百姓之大害。二人冒名混入州郡学府,滥竽充数,自认为州县官府对其奈何不得。还擅自出入州县官府,欺凌善良百姓,干预刑名公事,教唆哗徒敲诈他人财物,并行贿官府买通胥吏。知州令人将金、钟二人抓捕到案。但入狱之后,二人勾结狱官推吏,行贿承办本案之州府官吏,致使二人竟能够每日设置酒宴于牢房之中,与人豪饮。又无人追查二人之罪行。及至知州将推吏黥配,将受贿官吏法办,另行委派外府官吏前来推勘,才将二人罪行揭露无遗。本应将二人处以黥配,念其州学中士子友人为其请求宽恕,姑且从轻判处金千二脊杖十五,编管二千里,钟炎决竹篦二十,编管一千里。 ☚ 县吏教唆他人词讼案 不法寒士请托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