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弟兵团
抗日战争末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山东人民参战支前的一种组织形式。其成员绝大多数是受过一定教育训练,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掌握某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青年民兵骨干。始见于1945年8月,当时,为配合八路军的战略反攻,山东省政府、山东军区于8月18日颁布了《战时人民紧急动员纲要》和《山东战时民兵编制办法》,明确规定了民兵在大反攻中的任务和组织形式。全省在短时间内即紧急动员了10万民兵,以村、乡、区为单位编成班、排、中队,以县(或几个县)为单位组成团,共编组数十个临时脱离生产的子弟兵团,开赴前线配合主力作战。在解放战争中,每次重大战役都组织子弟兵团。华东战场重心南移后,山东动员了22158名民兵组成17个子弟兵团,随军转战,先后参加了淮海、渡江、宁沪杭诸大战役,担负着看押俘虏,救护伤员、维护交通、押送物资,新区剿匪,保卫仓库等项任务,成为野战军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