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刑名。即郡守、县令等官将其掌管的财物盗走,谓监守自盗。《汉书·刑法志》: “……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 师古曰: “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即今律所谓主守自盗者也。”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