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府
清代设置的行政区。明为军民府。清改为安顺府。《清史稿·地理志》:“安顺府;顺治初,沿明制,为军民府。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裁‘军民’字。东北距省治180里。广310里,袤160里。北极高36度12分。京西师偏西20度24分。领厅2,州2,县3。”属贵州省。
行政区划名。明置。元为普定府,后改普定路,属云南。明洪武(1368—1398)初为普定府。十六年(1383),改为安顺州,隶四川。正统三年(1438),改属贵州。万历(1573—1620)时改军民府,治所在今贵州安顺市。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裁“军民”字样。领厅2、州2、县3。境内居有布依、苗、彝、仡佬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