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序变量
又称“定序尺度”或“次序尺度”。区别同一类别个案中等级次序的变量。它除了定类变量所具有的属性外,还能区分总体中各个案所属类别的等级次序的高低,但各种类别次序之间没有确切的间隔距离。例如,文化程度可以分为大学、高中、初中、小学、文盲,这五个类别按文化程度从高到低的次序排列,但大学究竟比高中高出多少,大学与高中之间的距离和高中与初中之间的距离是否相等,通常是没有确切的尺度来测量其间隔距离的。定序变量在各个案上所取的变量值只有大于和小于的性质,只能排出它们的顺序,而不能反映出大于或小于的数量或距离。如有关态度的研究,让受测者回答所设问题,即对很同意、同意、不同意、很不同意进行认可。虽然知道赞同与否的程度有差异,但无法用数学运算计算它们的真正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