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三审程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三审程序 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对第二审案件进行再次审判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法。三审程序只存在于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国家,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没有关于三审程序的规定。但在中华民国时期,南京国民党政府于1932年10月公布的《法院组织法》曾规定实行三审终审制。1942年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陕甘宁边区法院也曾实行三审终审制,至1944年2月,又改为两审终审制。在西方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国家,二审程序与三审程序一般统称为上诉审程序。三审程序与二审程序在许多方面基本相同,如一般均由法官3人以上组成合议庭,都没有陪审团参加。法庭审理后,都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原判,直接改判,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处理。但两者比较也有许多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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