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宜春令 宜春令张四维 《双烈记》  全曲十句:3,3 △,7 △。4,7 △。7 ▲,7 △。2 △,4 ▲,4 △。〔宜春令〕早见于《荆钗记·迎请》、《白兔记·送子》、《杀狗记·月真买狗》、《琵琶记·蔡公逼试》,均无第八句二字句。《浣纱记·定计》、《彩毫记·仙官列奏》、《义侠记·缔盟》,第八句或二字、三字,尚未叶韵;《紫钗记·佳期议允》、《南柯记·寻寤》,第八句叶韵,而末二句却合为七字一句。至《牡丹亭·幽媾》、《玉簪记》“投庵”、“词媾”、《双烈记·访道》(上引即其一支),格律最后定型。〔宜春令〕常叠用二至四支入套,作为套数首牌;用一支入套者甚少。亦有叠用四支单独成一场,如《千金记·谒相》及《彩毫》、《义侠》诸例。小令兼用。以〔宜春令〕为主的集曲有〔宜春乐〕、〔宜春引〕、〔宜春序〕、〔宜春绛〕、〔宜春琐窗〕(或无“宜”字)、〔春瓯莲〕、〔春溪泼秋莲〕(即〔春溪刘月莲〕),均见《南词简谱》。 ☚ 浣溪沙 绣带儿 ☛ 00007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