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县人武部前身称宝坻县人民武装委员会。1949年1月改建为县人民武装部。1951年3月,宝坻县人民武装部编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宝坻县人民武装部”,实行军队和地方双重领导体制。县人武部设二股一室:军事股、政工股、秘书室。主要任务是做好民兵工作。1954年9月,建立宝坻县兵役局,与县武装部并存(两个机构,一套人马)。1959年1月,撤销县兵役局,仍保留县人民武装部。1975年1月,建立宝坻县民兵指挥部,与县人民武装部并存。1976年10月,县民兵指挥部撤销。1986年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地方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