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宝川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宝川局清政府在四川设立的制钱铸造机关。清顺治二年 (1645年),饬各省设立铸局,隶属于布政使司。时有一省设省局、府局、州局等数局的,各冠以地名 (成都府局),也有数省无一局的,康熙六十一年 (1722年),规定每省只准设一局,名称一律以 “宝” 字为首,次用各省名中一字 (如宝直局、宝苏局等)。四川宝川局雍正十年 (1733年) 创建,初只有铸钱炉8座,后陆续增加到40座。按照户部规定的配额铸造制钱。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正配12卯加铸4卯,带铸1卯~2卯,总计18卯,乾隆二十一年 (1757年) 曾增铸达22卯,同治、光绪时,因铜料短缺,有每年只铸几卯的。光绪三十年 (1901年),宝川局铜缺停铸,布政使司冯煦奏请将宝川局裁撤,附入机器局,改铸铜元,地址作劝工局。次年 (1905年) 川督锡良又奏请在宝川局旧址设立农政局。至此,宝川局结束。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